2005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以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学雷锋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立足岗位,结合实际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雷锋、树新风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我市学雷锋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鞍山市铁东区房产经营管修处园林所等15个单位为鞍山市学雷锋先进集体,授予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七大队分队长王绍岩等15名同志为鞍山市学雷锋标兵。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标兵能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雷锋精神,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夯实基础,作出贡献。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学雷锋先进集体和标兵为榜样,学习他们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社会责任感;学习他们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道德风尚;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坚持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社会做贡献,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鞍山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附件:鞍山市学雷锋先进集体名单
鞍山市学雷锋标兵名单
主题词:学雷锋 表彰 决定
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6年3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