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鞍山市教育局
鞍文委(办)发〔2006〕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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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伴我成长”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市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鞍山,培育诚信市民,努力营造全社会“共铸诚信”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和形式
本次“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中开展。各大、中、小学要通过召开主题团会、队会、班会和升旗仪式,出版校报、墙报和手抄报,组织征文和演讲比赛,结合课堂教学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从小养成明礼诚信的良好道德品质。
1、开展“诚信伴我成长”有奖征文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撰写以诚信为内容的文章(文体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内。各高校、市直各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把关后报市教育局德育安全处,征文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举行“诚信伴我成长”演讲比赛。在各学校举行“诚信伴我成长”演讲比赛的基础上,各高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派2名选手,市直各学校派一名选手参加市里举行的演讲比赛。各参赛单位于3月10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市教育局德育安全处。初步定于3月下旬举行初赛,4月中旬举行决赛。
二、活动时间
本次“诚信伴我成长” 主题教育活动从2006年1月份开始至5月底结束。
三、奖励办法
本次“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设优秀组织单位奖20个,优秀组织者奖20名。征文比赛设一等奖4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60名。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0名。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造诚信鞍山,培育诚信市民,塑造良好城市诚信形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市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鞍山的重要途径,对于鞍山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努力做好诚信建设宣传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教育广大青少年自觉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品质是我们的历史课题。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
2、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把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动诚信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意识,切实增强信用理念,积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组队参加全市竞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要在全社会营造出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营造创新务实、宽容待人、诚实可信、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根据“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活动结束后将编印“诚信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汇编。
2006年1月10日